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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移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是否有保障
释义
    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仍然有法律保障。劳动关系由原先的单位转移到外地的单位,应当由外地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人员隶属和费用分摊都转移到外地单位。而外地用人单位只要是劳动法的主体,当然受法律限制,不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的劳动者是予以了充分的保护的。就算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解雇之后还是可以要求11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经济补偿,如若不然可以起诉用人单位。
    二、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退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
    劳务派遣用工跟企业普通职工不太一样,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实际上是劳务派遣公司。
    对于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好处就是支付了劳务费之后,就不用再操心其他劳动关系事宜。
    正常的劳务派遣用工,被用工的单位辞退以后应当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再有劳务派遣公司,给职工安排新的工作。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仍然要担负着给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保险的义务。
    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者呢?当然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应当符合14类情形。
    最主要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岗位减少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也可以进行裁员。其他情况,是不允许裁员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犯错,一般都应当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理由就解除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这是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作出的约束。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所谓“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提供的保护。所谓“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的工作设施、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等。而“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权利,这也是劳动者进行丄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诙项义务且也没有正当理由,那么用人单位系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当然没有必要继续为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因此,现行《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这是《劳动合同法》新赋予劳动者的两项重要权利,企业HR应充分认识这两项权利的意义。
    实践中,HR应注意何为“及时足额”。这里涉及到工资等劳动报酬发放时间的问题,现在大多数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在每月的某日发放上月工资,那么迟延一天是否为“及时”?实务中具体迟延多久才算迟延未有定论,因此建议企业在确定丁资发放时间时将通常的工资发放日改为“期间”,例如每月5日到10日为发放工资的期间。
    当然,用人单位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实务,该条款具体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因为资金未及时到账而延迟或者暂时不能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不能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劳动者将不能根据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能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由告知劳动者,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妥善处理。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劳动者的不满情绪,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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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