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旷工多少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上对于员工连续旷工几天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处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通过什么途径解除合同 可通过以下途径解除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违约方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违约方一般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非违约方一般解除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存在合同民事法律关系; 2、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或者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合同目的不可实现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