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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诉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释义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刑事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多长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3.5个月。
    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4个月或4.5个月。
    5.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9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民诉中延期审理的情形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依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延期审理】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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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