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强行超车后追尾,前车属于正常行驶进入车道内的,后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后车强行超车没有完全进入车道内发生的追尾,则前车负全责。 在发生前车强行超车时,要降低车速,但一定不要让道。因为别人强行变道的话,进行紧急规避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是降速后,还是追尾,那也是对方的责任,但记住,前提是我们降速了,不然的话责任就在我们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