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是什么,该如何防范?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权力或者地位,违法犯罪的行为。其主观故意是指公职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犯罪,但仍然有意进行该行为的行为心理状态。为了防范职务犯罪,需要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考核、监督和教育等工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贿赂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受贿罪等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小功、行政记大功、降职、撤职、开除处分: (一)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三)泄露、篡改、违法使用国家秘密和机关内部资料; (四)违反廉洁纪律,贪污受贿、侵占、浪费国家财产和公共财产; (五)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旷工、玩忽职守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调查人告知,听取其意见,讯问期间应当依法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一视同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或者免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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