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假释委托第二次间隔时间为一年,也即对于那些由于第一次提出假释请求中级法院并没有通过的,监狱管理者确定该犯罪分子满足假释条件,想要再次提出假释请求的,必须要间隔一年后才能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办理假释案件,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二十三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