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不到场的一方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如果不到场的一方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