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雇佣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因伤死亡的在前述基础上增加的项目: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 误工费等损失。 雇佣关系损害赔偿范围: 1、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丧葬费; 12、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如果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因工负伤的,享受以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