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加名字是不需要交税的,一般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婚后要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以及个税等税费。加名字到房产证上是要手续费的,需要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同时要等待二十天左右才能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加名字的规定: 1、房产证在没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个人财产; 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个人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