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几名子女?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在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存在两种特殊情况,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1名的限制。 一、青岛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且需要经过民政局考察,领养者具有抚养能力及教育能力,而且民政部门还需要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 二、收养相关事项 1、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 另外1、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且夫妻双方同意共同收养。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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