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转院手续? |
释义 | 病人转院需经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得到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转院。转外地医院还需征得病人所在单位同意,有时需要卫生厅批准和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法律分析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拓展延伸 转院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转院手续是在需要从一家医院转院到另一家医院就医时必须进行的一项程序。以下是转院手续办理的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您需要向原就诊医院的医务人员表达您的意愿,并填写转院申请表。申请表上通常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转院原因、目标医院信息等。 其次,原就诊医院会根据您的情况出具一份转院证明,该证明包括您的病情描述、诊断结果以及医生的意见。请确保证明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下来,您需要联系目标医院,了解其转院要求和手续。通常需要提供转院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在办理转院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及时与原就诊医院和目标医院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其次,遵守医院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避免延误转院手续办理。最后,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和收据,以备日后需要使用。 总之,办理转院手续需要您与原就诊医院和目标医院的积极配合,确保顺利完成转院过程。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更好地保障您的医疗需求和权益。 结语 转院手续办理需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转外地医院住院还需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有时需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转院手续办理需要与原就诊医院和目标医院积极沟通,确保信息准确传递,遵守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保存相关文件和收据。顺利办理转院手续能更好地保障您的医疗需求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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