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证明的关系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2.产生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 一、个人债务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个人债务借条与欠条请注意的区别包括: 1、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 2、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一样,形成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二、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三、借款和借条有哪些不同 借款和借条有以下不同: 1、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借款造成的,借款可能是买卖、租赁、借款、承包、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造成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诉讼时效不同。借款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未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从贷款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有还款日期的,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还款日期的,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 3、举证难度不同。当借据持有人凭借据向法院起诉时,借据本身更容易识别和识别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可以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对方相对难以抗辩,但债务持有人凭借债务向法院起诉后,债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债务形成的事实,对方否认、抗辩的,债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债务形成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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