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居住权是什么? |
释义 | 二手房居住权是指特定公民在依法占有的房屋内享有居住和生活,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除非有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一种房屋用益物权,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否则居住权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二手房居住权是指:特定公民在依法占有的房屋内享有居住和生活,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取得必须依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并且一旦取得,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一、产权人能赶走吗 如果设定了居住权且已经登记的情形下,产权人不能赶不走居住权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永久居住权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取消 我国民法典中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 结语 二手房居住权是指特定公民在依法占有的房屋内享有居住和生活,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取得居住权必须依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其他权利。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否则居住权可能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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