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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释义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
    一、干股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干股通常是指持股人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缴出资而取得的股权。
    一般根据干股股东的地位,分为两种:
    一是没有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
    二是登记在工商档案中的干股股东。
    (一)没有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
    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仅能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赠与协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
    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腐败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如上所述要承担其违法甚至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
    如对于掌控公司运营资源或对公司设立或动作有重大贡献,取得公司股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更趋近于赠与,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意思自治行为。
    对于因违法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当然不会保护其股东资格,同时也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注册法规定的股东资格怎么取得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三、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当然,有些责任是不能转让的,例如公司资本充实责任,因公司的设立行为而产生,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转移,其承担者应当是公司的设立者或发起人,受让有瑕疵的股权成为股东的,不应代替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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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0: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