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中,平衡当事方的权利和利益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投诉人应当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另一方面,被投诉单位也应当有权利进行辩护和申辩。因此,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方的权利和利益,采取公正、客观、全面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投诉人及被投诉单位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公正、客观地进行审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因此,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客观、全面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