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月发票不够用当月如何申请 |
释义 |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临时增加发票用量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票申请。您可以通过“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事项”申请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相关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税务机关依据已办理发票核定纳税人的申请,根据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其发票单次(月)领用量、离线开具时限、离线开具总金额进行调整。 一、税票是什么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分为税收完税证,它包括通用完税证、定额完税证和印花税票等和税收缴款书。 可以。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每月领用发票实行限额管理,如果当月领用发票使用完,可以携带发票领购簿及金税盘到纳税大厅再次领取,但是需要预交税款。如果不想预交税款的,建议还是延迟开票。 二、去税务局领下月的发票的方式是: (1)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取“发票领用”的号; (2)把发票领购簿、金税盘、最后一张发票交给发票录入人员,录入人员会将发票进行录入,并将本次购买的发票代码及号码打印到领购簿上; (3)把已打印的发票领购簿交给发放发票的人员,领取发票; (4)核对工作人员所给的发票与领购簿所打印的号码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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