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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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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