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消防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的消防原则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七)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十)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的规定,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一)餐厅、观众厅、舞台等公共活动场所; (二)各楼层服务台、电梯前室、走道; (三)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燃油燃气锅炉房和厨房; (四)车库、可燃物品库房等重要部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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