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是什么流程 |
释义 | 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通过领取或下载申请表和须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提取凭证。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了退休等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需要单位核实提取证明,管理中心作出提取决定后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一、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的流程 1、合肥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二、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语 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流程简单明了。首先,前往合肥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下载提取申请表和须知。然后,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公积金卡和相关材料前往管理中心申请受理。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打印的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即可。此外,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退休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退休等情形。同时,提取时需要提供单位核实的证明,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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