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中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要进行区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属于 违法所得 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依法追缴、没收。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财物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财物及其 孳息 ,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 证据 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