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何时能主张追偿权 |
释义 | 担保人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就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享有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在保证范围内偿还的债务。 一、担保人被起诉怎么抗辩 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只有在被担保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还债的且经过诉讼后不能还债的,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二、债权人可不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 债权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三、欠条上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欠条上保证人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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