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刑罚适用上与成年人有差异,根据《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故意杀人未遂的认定有多种情况,包括对象不能犯、手段不能犯、客观不能犯和主观认识错误。这些情况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怎样判刑 1、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2、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也是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 二、故意杀人未遂如何认定 1、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2、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结语 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刑罚适用有其特殊性。根据《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满14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者应从轻或减轻处罚,遵循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故意杀人是严重侵犯他人生命的行为,未遂指因意外原因未能成功实施。未遂形式包括对象不能犯、手段不能犯、客观不能犯和主观认识错误等。这些情况不影响定罪,但会影响量刑。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未遂犯罪,法律应综合考虑其责任能力和改造可能性,确立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以实现刑罚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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