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绿化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
| 释义 | 绿化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6、有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 8、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 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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