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借据的内容不同,具体内容如下: 1、贷款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名称应注明借据而不是借据或收据,以避免陷入举证困境。 第二,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不能少,不要写昵称或昵称。 第三,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保证两者一致。如果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第四,应注明贷款期限和还款期限,因为这对诉讼时效的计算非常重要。 第五,如果是有偿贷款,必须说明约定的利息,保证约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没有写明,根据中国法律,将被视为无息贷款。 第六,借款人必须亲自签名或按手印。 2、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字名称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借条。有的在这个位置写暂欠或今欠的字作为标题,但这个标题的正文写在下一行的顶格。 (二)正文。借据的正文应写明欠什么人或单位、数量和还款日期。 (三)落款。签署借款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款规则。同时签署借据的日期。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加盖私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