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培训教育。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二是正向激励。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未发现违规行为给予奖励,物质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为辅。 三是负向激励。发现违规行为则予以处罚,罚款与批评并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