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需要按销售金额缴纳3%的增值税。 2、纳税人在缴纳了增值税以后,应按照已缴的增值税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及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的2%)。 3、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缴纳印花税。 4、企业纳税人应将申请代开的发票的销售额并入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再根据企业的季度利润及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正或者负)判别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个人,应根据申请代开的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应税所得(具体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等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5、如果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是自有房产,还涉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