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走女方不迁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双方可以办理分户手续,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分户。 一、女人离婚了户口怎么办呢? 女人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也可以办理分户或者是将户口迁入公安机关的集体户口中。一般离婚后是迁回娘家,女方可以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需要迁移到其他地方,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女方离婚后户口本怎么办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也可以不迁出,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女方离婚后迁出户口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离婚后对方不迁走户口该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迁走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户口不迁走,可以起诉对方迁走。 离婚后是可以迁回户口,如果女方先在现户籍地开一个户籍证明,可以拿户籍证明和离婚证和拟迁入地户口本、然后去拟迁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然后折回来开一个迁移证,然后再折回去入户。 根据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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