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已经恢复正常的工作时间,不上班是属于事假的,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 劳动合同 。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