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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一、专利申请的程序主要是:1、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和提交。(1)专利文件申请的准备。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材料不同。(2)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和受理。申请入应当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下辖的各地方代办处。2、专利申请审核程序。(1)初审。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符合格式要求且按照规定缴纳了申请费,则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程序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2)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缴纳了实质审查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发出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申请同时进入实审程序。3、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二、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按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规定执行。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专利申请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专利程序
    申请专利程序:一、咨询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专利代理机构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三、技术交底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四、确定申请方案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五、准备申请文件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2、制作申请书文件;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六、审查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七、审查结论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随着专利局审查效率的提高,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审查与授权时间大概在4-6个月左右。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
    专利申请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实审请求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后提出,但最晚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之内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的或者因手续不合格被视为未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实审请求的应当提交单独的实质审查请求书。提出实审请求只有缴纳实质审查费后才生效。但是提出实审请求后,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局并不马上发出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的通知,而是等待自申请日起满3年,若申请人仍未缴纳实质审查费或未缴足时,发出申请视为撤回的通知。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专利局将对实审请求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况发出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或补正通知,并写明不合格原因。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的,应当在审查员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收到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的,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新的实审请求书。实审请求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并通知申请人。实质审查请求合格,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将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申请日以前(要求优先权的在优先权日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该发明专利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专利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在提出实审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2.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发现申请存在明显性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实质性缺陷时,应用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补正、修改或者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3.缴纳申请维持费这项手续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申请人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应当在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缴纳,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对于没有授予专利权的申请,无需缴纳申请维持费。申请维持费按照规定可以请求减缓。4.请求提前公布请求提前公布是申请人可以视情况选择的一项手续,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按正常程序应当在申请日以后满18个月才予以公布。公布以后申请人可以获得临时保护的权利,申请的内容将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申请人出于下列种种考虑,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5.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申请文件存在各种缺陷时,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补正或者在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提出修改。补正主要是对申请存在的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续上的缺陷进行补正。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只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描清,涂覆不能予以保护的文字,或对视图的明显差错和不一致进行改正。任何主动修改或补正都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或表示的范围。主动修改或补正能否被接受由收审查员决定。主动修改或补正应使用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说明修改、补正的文件名称、页数、位置及修改理由;被修改部分应打印在替换页上,附在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后面。6.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请求书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当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在其中填明变更的项目及变更前后的情况,涉及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变更的,还需要附具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著录项目同时发生变更时,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时,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每次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专利申请的复审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复审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复审程序的启动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2.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3.复审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一)确定申请类型1、发明产品形状、构造、生产工艺、配方保护20年2、实用新型产品形状、构造或两者的结合保护10年3、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保护10年(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2、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方式: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三)递交专利文件1、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2、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四)缴纳申请费用1、发明9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输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按30%缴纳,并且年费的前三年也可以按30%缴纳。须准备以下材料:1、发明创造名称;2、现有技术资料(与本发明创造最接近的并已经公开技术资料,包括已经发表的科技论文、已经公开了的专利或完成本发明创造所参考的文献资料);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方法发明要求详细描述方法的步骤;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分分解图、解剖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实验过程的实验数据);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每个申请须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发明人名称等材料。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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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