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撤销执行申请 |
释义 | 撤销执行申请步骤如下: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执行程序。驳回执行申请有以下情形: 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的情况; 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 3、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 4、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 一、执行立案结案规定第十三条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意见》第十三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协调案件予以立案: (一)不同法院因执行程序、执行与破产、强制清算、审判等程序之间对执行标的产生争议,经自行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协调处理的; (二)对跨高级人民法院辖区的法院与公安、检察等机关之间的执行争议案件,执行法院报请所属高级人民法院与有关公安、检察等机关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商有关机关协调解决或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 (三)当事人对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港澳仲裁裁决分别向不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及执行,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对受理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裁定存在异议,亦不能直接作出与该裁定相矛盾的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解决的; (四)当事人对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港澳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应予执行的裁定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受理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认为裁决应予撤销且该人民法院与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非同一人民法院时,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解决的; (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争议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 (六)其他依法报请协调的。 二、欠钱不还胜诉后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三、强制执行几日内立案呢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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