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由哪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农村土地归属和纠纷处理: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政府管理,争议由政府处理。个人间纠纷由乡级政府处理,单位间纠纷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可协商解决或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1、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土地纠纷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处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解析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解析是对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和政策的深入研究和解读。在中国,农村土地管理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其中最主要的是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村事务部门。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登记、划拨、承包等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农村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土地的规划、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此外,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通过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村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操作规范,为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结语 农村土地管理涉及的部门和纠纷处理程序已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农村土地纠纷应找相应主管部门或法院解决,确保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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