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办居住证2023新规是什么 |
释义 | 2022年,深圳实行新的居住证制度,目标是为非深户籍人口提供更多便利。这项制度包括放宽申领条件、重新定义居住证功能定位,以及加强非深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和证件管理。同时,《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也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放宽了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并强化了非深户籍常住人口在深居住与社保缴交年限等条件。这些措施旨在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使得个人办理深 法律分析 2022年,深圳实施新的居住证制度,具体规定是什么? 修订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明确了居住证制度的申领条件,不再设定有效期。居住证持有人每年需要签注一次,并且还重新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条款内容。 《条例》重新定义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它既是居住证明,也是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修订,主要是与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作了衔接,进一步放宽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明确“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居住证;其他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也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而享受人口公共服务的前提,则是强化非深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一是强化非深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完善来深人口居住登记制度,落实居住登记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登记信息完备准确。严格执行居住证“合法稳定居所与合法稳定职业”的办证条件,不断丰富居住证社会应用功能。 二是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将整顿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不达标、房中房等隐患问题。 其中规定,根据非深户籍人口在深居住与社保缴交年限等条件,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对非深户籍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并根据空间承载力及财政承受力,动态优化服务项目及保障标准。 总的来说,个人怎么办理深圳居住证还是很简单的,如果你的条件达到了转入深圳户口办理的要求,那么你要抓紧机会办理深圳户口,因为深圳户口的办理条件每一年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今年的条件达到了,下一年想办理的时候,你的条件可以达不到办理深圳户口的条件了。 拓展延伸 深圳居住证是一种重要的城市居民身份证明,对于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人来说,办理居住证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要想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办理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护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2. 办理流程:申请人需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居住证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办理费用。 3.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 4. 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将获得一份深圳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无法顺利办理。此外,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 结语 2022年,深圳实施新的居住证制度,具体规定是《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明确了居住证制度的申领条件,不再设定有效期。同时,《条例》重新定义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指出居住证既是居住证明,也是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为了享受人口公共服务,非深户籍人口需要强化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并且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总体来说,个人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条件还是很简单的,符合条件的可以抓紧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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