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农村户口离婚户口分户条件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农村户口离婚分户的要求和办理户口分户所需准备的材料以及步骤。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原地、迁回原籍或者另立门户。办理户口分户需要申请人书写分户申请书,到村委会盖章,再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签意见,最后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离婚后,户口的迁回、另立门户或再婚后再迁需要符合当地户籍政策和细则。 法律分析 一、成都农村户口离婚分户的要求: 1. 结婚后在本村社区拥有合法住房的; 2. 离婚后在本村社区拥有合法住房,或者在本村社区没有合法住房,但已离婚满半年的; 3. 在本村社区建造并居住的合法独立住房。 二、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四、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留在原地 可以继续留在对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 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3、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4、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孩子的户口问题,包括随哪一方生活,以及是否需要将户口迁出或迁入。 2. 判决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决。根据法院判决,夫妻一方的户口可以归其所有,另一方的户口则可以归另一方所有。 3. 夫妻一方的户口销户: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且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一方需要将户口销户。 4. 夫妻一方的户口迁出: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且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可以迁出。 5. 夫妻一方的户口迁入: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且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可以迁入。 以上是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的相关法律规定,请您了解。 结语 成都农村户口离婚分户的要求包括:结婚后在本村社区拥有合法住房、离婚后在本村社区拥有合法住房或已离婚满半年、在本村社区建造并居住的合法独立住房。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留在原地、迁回原籍、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申请人需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