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户口离婚该怎样办理分户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后办理分户的步骤、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以及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离婚后办理分户需要申请人提交“分户申请书”、村委会盖章、派出所签意见、户籍办工作人员拉新户口本等步骤。离婚后分户申请条件包括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住房等。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包括留在原地、迁回原籍、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办理分户的步骤: 1. 申请人需准备一份“分户申请书”,并将其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二、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三、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四、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留在原地 可以继续留在对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 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3、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4、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结语 离婚后办理分户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村委会盖章,到派出所签意见并携带相关证件,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新户口本。离婚后分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新建住房等。办理分户时需要提供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单位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离婚后,户口可以选择留在原地、迁回原籍或另立门户。具体情况还需遵循当地政策和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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