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企业注销了,账簿可以销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规定:账簿、记账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企业虽然注销了,但账簿等涉税资料也应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2、销毁公司账簿的犯罪风险 小案例:钱某租赁一家公司的厂房和部分设备,并借用该公司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严重亏损。钱某为逃避公司债务、隐瞒经营状况,借口查看公司账目,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全部会计资料从财务处私自拿走并销毁,后外逃,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分析】法院认为,钱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钱某能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3、什么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对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进行隐匿、销毁,情节严重的,均会被追究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