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迁户口需要房产证,用以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带上同意户口迁出证明及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