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锁骨骨裂几级伤残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骨裂算八级或九级伤残鉴定。如果骨头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暴力,可能造成骨折。伤残标准,一般是以关节的功能受损为主要的依据,所以骨裂如果是四肢骨,一般在十级到十二级左右。不过在关键部位的骨裂,像颅脑或者脊柱等相关的部位,可能在九级、八级。 一、面部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三级 l、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3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六级 1、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七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250px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30%。 5、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6、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八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3、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25px2的瘢痕。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1%。 二、骨裂算不算工伤 轻微骨裂也属于骨折的一种,根据工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判定,身体上各部位有骨折的,愈合后没有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的,属于工伤十级。轻微骨裂要看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各部位,否则也不符合工伤十级的鉴定标准。但可能符合伤残的标准。 三、工伤鉴定标准人身保险评定标准 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鉴定的分级原则如下: 5.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5.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5.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 5.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或无护理依赖。 5.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8八级 5.8.3颈部及胸部损伤 6)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5.8.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2)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4)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难以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5)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 9)一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