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