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山东新农合报销范围内,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如下: 1、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2、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3、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