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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孙子代位继承有赡养的义务吗
释义
    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为继承人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
    一、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承遗产有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子女本该继承的份额,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
    二、赡养老人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三、哪些人为法定继承人?
    1、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
    3、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
    7、胎儿。
    8、兄弟姐妹。
    9、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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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