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和解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执行和解后几天解除冻结 1.执行和解后冻结期满后就会解除冻结。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裁定中止执行后,被执行人申请解除冻结措施的,法院会准许。 二、执行和解后还是失信人吗 1、执行和解后申请撤销就不是失信人员了。 2、达成和解协议以后,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和解协议中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撤销被执行人的公布信息。但是若仅仅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完毕,是无法依照其职权撤销的,必须要被执行人进行申请才可以,实践当中的做法执行法官会征求执行申请人的意见,因此若想撤销公布名单,不仅需要达成和解协议,还要事先和申请人讲好撤销名单的事情,这样才可以即时撤销。 三、执行和解后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 1、执行和解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3、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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