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人组织不是法律关系主体。 非法人组织是一种组织体,而不是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并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非法人组织的分类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即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2、合伙企业,即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与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 非法律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 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非法人组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4、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综上所述,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