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没给的处理办法:1、协商处理。成立劳务关系一个月未交付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其交付劳动合同;2、仲裁处理。成立劳务关系一个月未交付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其交付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