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日益减弱,并且伴随着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成为农民可以实际支配的一项财产权利。允许 土地承包 权的 继承 ,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承包地投入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也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 根据我国 土地使用权 的相关法律我们可以得知,土地的使用政策其在法律上的明文规定。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也是越来越高,对于土地的使用也是日益减少,出现更多关于土地的使用方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土地的使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