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方式: 1、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