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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的情形
释义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的情形: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产假工资谁来发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的,所以劳务派遣员工产假工资由派遣单位发放。《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的规定如下:
    1、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劳务派遣员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从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劳务派遣员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
    3、若由于用工单位没有按时支付保险费的,按照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处理,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派遣单位应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是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劳务派遣人员最新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待遇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来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特点;由三方构成;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相当于商品;劳务派遣的结果是“双赢双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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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