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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监理施工合同违约人应负什么责任
释义
    工程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该怎么办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办法有:
    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委托别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
    2、如果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委托别人单独修复,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仅限于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
    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谁承担责任
    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委托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监理:
    1、实施工程监理的,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
    2、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方法规定进行检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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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8: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