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下不了首付能退吗 |
释义 | 贷款办不了首付能退。可以再合同中约定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可以退换首付,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揭不能办理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原因不同,处理方式也会不同。因为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且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一、交了首付拿不到房可以处理吗? 交了首付拿不到房,如果是卖方的原因导致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怎么走 按揭贷款过程分为几个步骤:首先,开发商需要向贷款银行提出按揭贷款的合作意向;其次,贷款银行对开发商的开发项目、建设资质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且还要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一份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然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且还要按照合同中的要求,付清首付款。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三、银行不批房贷购房合同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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