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利息的支付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在每届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则在还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