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
释义 | 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一、谎报、隐瞒军情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1、加重处罚事由 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1)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 (2)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采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 (3)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这样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 2、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1)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 (2)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 (3)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条规定: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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